skip to Main Content
11 11 11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中山市阿拉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邱异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现摘录《限制消费令》相关要点如下: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21)沪0110执4396号

中山市阿拉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邱异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截至目前,失信被执行人中山市阿拉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未履行。为进一步维护我司权益,打击恶意规避执行、隐匿财产的行为,现以奖励方式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举报失信被执行人及邱异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
        任何个人或组织若发现该失信被执行人员存在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可依法向我司举报,举报热线18616757815。举报事项详实具体且经查证属实,将给予丰厚奖励金!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品德。曝光不是目的,自觉履行义务才是坦途,希望更多的被执行人从失信走向诚信。
Back To Top